本地學生可選擇透過 入學申請系統 或 E-APP 報讀副學位課程。 

聖方濟各大學開辦課程:

基本入學要求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備註:

  1.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考獲「達標」視作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取得第二級成績,以符合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其中一個科目入學成績要求。

  2. 曾於過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取得通識科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可代替公民與社會發展科「達標」要求。

  3. 數學科延伸部分(M1/M2)會被視爲一個獨立科目;換算方法:5**=7,5*=6…如此類推。

  4. 在應用學習科目(乙類)取得「達標」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成績,會被視爲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分別達「第二級」、「第三級」或「第四級」,只考慮最多兩科應用學習科目成績。
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
資歷架構第三級課程
不適用於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

同等學歷
成年申請人
國際資歷

課程指定之入學要求

除一般入學要求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課程指定入學要求。

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

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SSSDP 學額 (HDEN)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應用教育文憑或毅進文憑畢業


成年申請人


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SWD 學額 (HDEN-SWD)

*此課程由社會福利署主辦及資助「普通科護理學高級文憑(課程編號﹕HDEN-SWD)」。除一般入學要求外,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指定的入讀資格: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應用教育文憑或毅進文憑畢業



*申請人請參閱課程網頁以了解詳情,並須於遞交申請前細閱《申請須知》




本地學生可選擇透過 入學申請系統 或 E-APP 報讀副學位課程。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開辦課程:

基本入學要求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備註:

  1.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考獲「達標」視作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取得第二級成績,以符合副學士及高級文憑課程其中一個科目入學成績要求。

  2. 曾於過往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取得通識科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可代替公民與社會發展科「達標」要求。

  3. 數學科延伸部分(M1/M2)會被視爲一個獨立科目;換算方法:5**=7,5*=6…如此類推。

  4. 在應用學習科目(乙類)取得「達標」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或「達標並表現優異(II)」的成績,會被視爲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分別達「第二級」、「第三級」或「第四級」,只考慮最多兩科應用學習科目成績。
應用教育文憑 / 毅進文憑
資歷架構第三級課程
同等學歷
成年申請人
國際資歷

課程指定之入學要求

除一般入學要求外,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課程指定入學要求。

商務學副學士 (全日/兼讀制)
成年申請人

音樂研習高級文憑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音樂科成績良好亦予考慮。

非華語申請人的其他中國語文成績入學要求

非華語申請人如符合以下其中一種特定情況,本校會接納以下考試成績為符合申請學士學位及副學位的中文能力要求。

 

有關特定情況如下:
1. 學生在接受中小學教育期間學習中國語文少於六年時間。或
2. 學生在學校學習中國語文已有六年或以上時間,但期間是按一個經調適並較淺易的中國語文課程學習,而有關的課程一般並不適用於其他大部分在本地學校就讀的學生。


備註:
1.    成功入讀本課程之本地學生可獲教育局「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 資助學費,教育局保留最終資助審批之決定權。
2.    如獲甄選出席入學面試之申請者,將收到由註冊處/學院/學系的個別通知。本校將透過以不同之方式通知申請者,(如:電郵、短訊 (SMS)或電話(3702 或 3653字頭)知會有關面試安排。申請者請依照預定時間出席面試。如缺席面試,其申請將不作考慮。
3.    聖方濟各大學/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保留最終取錄決定,以及開辦課程及修訂課程內容的權利。